英超联赛官方最近发布了一份长达40页的判决文件,详细说明了对曼城足球俱乐部的审判结果。该案件自2023年2月份开始进入正式程序,曼城当时面临115项具体指控,这些指控被概括为四个主要类别。曼城坚决否认所有指控,但经过审理,独立委员会最终裁定除了Charge 4(B)外,其他指控均符合证明标准,并被判成立。
案件的核心问题在于,委员会认定曼城在多个赛季的财务报表中,并未真实反映其收支和负债的经济实质,这使得俱乐部的财务状况看起来比实际情况更加乐观。其中最严重的指控是,曼城被发现运用了被称为“虚假赞助收入”的资金隐瞒手段,即将本应归属于阿布扎比联合集团的资金巧妙包装为商业赞助收入。
具体来说,曼城与一些与阿布扎比相关的商业伙伴签订了看似高额赞助协议,然而委员会认定,实际的支付结构并非完全由商业赞助商承担。赞助商仅支付了所谓的“基础部分”,而另一部分即“指定赞助”的资金则实际上是由ADUG支付的。曼城将这两部分资金合并,错误地记录为商业收入,委员会认为这种做法使得俱乐部的商业收入大幅虚增,同时降低了对股东资金的依赖。
进一步来说,委员会认为这些赞助协议已经明显违反规定,或者至少合同形式与实际经济实质不符,并且曼城对此有明显的认识,这构成了Charge 1(A)成立的依据。Charge 1(B)又涉及薪酬和支付相关的财务处理问题,委员会认为这部分同样存在问题,一些本应被揭露的费用和负债被错误记录,导致费用和负债被低估。
在Charge 1(C)中,委员会特别关注一笔2450万英镑的资金,曼城将其记录为经营收入,但委员会认为这笔资金的真实经济性质应当被视为股东注资。此外,曼城还漏报了一些由ADUG支付的肖像权费用,造成了经营收入和费用的不准确记录。而Charge 1(D)则聚焦于关联方交易的披露不全,委员会指出,曼城在财务报表中未能如实披露这些交易的关联性质,违反了相关披露规则。
总之,结合Charge 1(A)、1(B)和1(C)的审理结果,委员会认为曼城在2009/10至2017/18这几个财务年度的报表存在重大失实。令人瞩目的是,委员会估计这些年度的收入被高估了超过8.3亿英镑。此外,还有其他金额未能按照真实经济性质被正确记录。值得说明的是,8.3亿英镑并不意味着曼城虚构了这笔现金,而是这些收入错误地被计入商业收入。
在确认Charge 1成立后,案件继续审理Charge 2和Charge 3,后者则聚焦是否违反了UEFA相关的财务规则,委员会据此对曼城的财务数据进行了重新计算,错误的商业收入需从报告中剔除。